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五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9_x/2022-1951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01-12 10:45:0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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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文件

松农发〔2022180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田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度第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计划下达:

一、依据《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丽农发[2022]11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农村省统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63号)文件精神,安排1184万元用于2023年粮食功能区改造提升项目。

二、依据《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绿色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丽农发20221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3)等文件精神,安排838.26653万元用于2022年古市镇绿色农田建设项目。

三、依据《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度首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丽农发20214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文件精神,安排406.5253万元用于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好项目实施,建立项目建设档案,规范财务制度。同时按照相关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及时做好总结,进行专项审计,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事宜。

附件:松阳县2022年第五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计划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松阳县2022年第五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计划表

       单位:元

序号

2021年新建

高标准农田项目

2022年松阳县古市镇

绿色农田建设项目

2023年粮功区 改造提升项目

批复:丽农发〔2021〕48号

批复:丽农发〔2022〕18号

批复:丽农发〔2022〕111号

资金:浙财农〔2021〕64号

资金:

资金:浙财农    2022〕63号

浙财农   2021〕64号

浙财农    2022〕13号

浙财农   2022〕72号

1

水南街道

2870000

2870000

2

古市镇

2971811.3

3852854

1558000

8382665.3

3

象溪镇

1064235

3090000

4154235

4

大东坝镇

1574143.4

1574143.4

5

新兴镇

689456

1240000

1929456

6

叶村乡

1540000

1540000

7

斋坛乡

737418.6

1590000

2327418.6

8

赤寿乡

1510000

1510000

合计

4065253

2971811.3

3852854

1558000

11840000

24287918.3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1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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