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工程名称: 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招标序号:SZDGCFW2017-001号
招 标 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 年 04 月 18 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潘金亮0578-8063860
中标候选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刘未 证书号码: 09393343909333288
预中标价:招标代理费和工程造价咨询费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取费标准计算的65%收取。
服务期:从项目启动招标至所有项目招标结束止。
公示时间: 2017 年 04 月 19 日至 2017 年 04 月 21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062313。
公示单位(盖章): 备案部门(盖章):
2017 年 04 月 19 日 2017 年 0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