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关于支持“县中崛起”的九项措施》政策解读
索引号:/2023-00176     发布机构:县教育局     来源:松阳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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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谋划县中发展,积极扩大县中优质教育资源,加快缩小与省、市域内优质普通高中办学差距,促进县域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为全县人民提供优质的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特制定《松阳县关于支持“县中崛起”的九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将《措施》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措施》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县中崛起”行动计划》和浙江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山区26县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决策部署,促进我县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高质量发展,加快基础教育建设推动共同富裕,推进育人方式和高考综合改革,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起草了《松阳县关于支持“县中崛起”的九项措施

二、措施》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关于促进山区26县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浙教规202236 号)

2“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

三、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措施》涉及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九项支持县中崛起的措施。

1.明确职责分工。本措施拟五部门联合发文,县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普通高中管理。县组织部负责相关人才政策的兑现,县编办负责核定普通高中编制数,并给予一定机动编制;县人社局做好岗位职称聘用;县财政局负责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县教育局负责《九项措施》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工作。

2.支持县中教师编制灵活创新。给予松阳一中国家编制核定标准基数的5%作为学校机动编制。根据高考综合改革分层选课走班教学的实际需要,按需及时补充县中教师,解决结构性缺员问题。扩大学校招聘教师自主权,对符合人才引进人员可优先入编。

3.支持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强对拔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健全初高中有效衔接机制,探索初高中教学相融的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每年安排100万用于支持创新型人才培养。

4.支持设立振兴教育基金。奖励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团队营造社会重教兴教的良好氛围,大力培养拔尖人才,进一步提升县中教育质量,努力振兴松阳教育。

5.明确施行时间。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对《措施》中一些条款的补充说明

1《措施》中给予松阳一中国家编制核定标准基数的5%作为学校机动编制为五年内逐步配齐。

2《措施出台后,本县之前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六、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教育局

咨询方式:0578-806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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