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一县一品一策”) 2022—2023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22〕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浙财农〔2022〕13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香菇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农发〔2022〕128号)等文件,现将松阳县香菇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 (“一县一品一策”)项目中6家实施单位的项目建设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7天,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
联系科室:县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电话:0578—8063969
附件:附件.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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