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委审计委员会:
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松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9月15日,县政府召开了审计整改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布置审计整改任务,明确审计整改责任。11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目前,全县24个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按照要求报送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本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交办审计问题整改清单24份,截至2021年12月15日,列入县本级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10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事项94个,问题整改率为93.07%。另外,“债券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乡镇部门往来款账清理未到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情况总体良好。
二、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本级财政管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已缴国库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非税收入16487万元,已将2020年应缴未缴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1.20亿元全额缴入国库。
(2)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县政府正在研究关于追加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道路工程基础配套PPP项目前期费用的问题,力争今年年底前收回借款。
(3)财政管理信息公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有两项,均已按要求在政府网公开,其中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410万元,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3551.19万元。
2.2019年度财政决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已将全县57家国有企业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关于土地出让金收入超范围支出问题,县财政调整预算安排,按规定安排土地出让收入支出,将工作经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或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同时严格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禁止各部门超范围安排使用土地出让收入。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出借神农农业发展公司420万元,经过担保公司持续催收,已追回资金1万元,剩余419万元借款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县农业农村局下发《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原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调整的通知》,对碧云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神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三个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调整,取消未拨付财政资金相对应的实施计划。
(3)财政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已编制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并印发《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3.2019年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不准确问题的整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于2022年1月份进入县财政核算中心,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并组织自然资源所专业人员对土地储备中心账户进行清理,按照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调账。
(2)多计少计净资产、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影响政府财务报告准确性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已在2020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对非税收入结算户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问题进行整改;在2020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里剔除重复部分对产业基金股权投资进行反映;在2020年总会计账上将投资中核(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1000万元确认为股权投资,并在2020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进行反映。
(3)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范围不完整问题的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已安排人员管理良种场日常工作,并于2021年度开始将下属事业单位良种场纳入本部门政府财务报告范围。县财政局已将松阳县六都水库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纳入2019年企业决算报表,松阳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纳入2020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范围。
(4)支出挂账、应列未列当年支出,影响政府综合财务报表数据准确性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已将其他应收款挂账的3.04亿元,全部转列支出,应支未支1.87亿元已于2020年安排预算形成支出,以上两项支出均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应付未付年初预算项目0.30亿元为年初预算统筹部分,当年未付指标已及时收回。
4.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务软件账户管理不安全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已联系用友核算软件服务公司,委托软件公司对存在账号安全问题单位统一修改升级,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要求做好相应的软件账户密码修改工作,同时发函要求各单位重视整改工作。
(2)财务内控措施未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档案馆和县妇联均已配齐财务人员,并按要求建立专人审核制度;县工商联已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3)政府采购和招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由县财政局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单位住宿费和会议场地租用规范程序,要求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并按照规定报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规定,严格按照《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浙财采监〔2018〕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业务,对2020年的香榧炒制大赛按照规定进行了政府采购。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金预算安排不合理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已报省财政厅备案,将42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预算指标收回重新分配,安排用于北山大道拓宽改造工程,已支付给荣景建设有限公司42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铺设沥青路面,基本完工,投入使用。
(2)资金支付方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已将拨付给松阳县供排水公司基建账户的松古平原一体化进村主管道工程项目资金659.28万元收回国库,并由主管部门国库集中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3)直达新增财政资金监控系统数据采集填报不准确、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前期因发放数据不断变化,导致明细重复或者漏输,松阳县服务业发展纾困奖励惠企利民发放明细不准确,已根据单位提供的发放明细导入监管系统。
2.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1)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截至2021年10月底,松阳县城区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债券金额1亿元,已支付9398.71万元,支付进度为94%;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及展示利用工程项目债券金额1500万元,支付金额741万元,支付进度为49.4%;松阳县城乡6所幼儿园项目债券金额3000万元,已支付金额1375万元,支付进度为45.83%。县财政局已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2021年底完成所有项目主体建设。
(2)债券资金存在“以拨作支”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在会计核算中心设立的基建总账到2021年10月末结余资金1.29亿元,已交回国库。11月起,我县基本建设资金已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不再拨入基建总账。
3.全民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部分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县医疗保障局已将12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5.81万元补缴完成;已为符合参保条件的124名低保低边特困对象办理“浙丽保”参保手续。
医保基金运行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县医疗保障局已将违规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用3.21万元全部扣回;补回医保基金支出专户利息22.65万元;已将药品采购二次议价差额348.95万元上缴至县财政专户,并出台开展药品和医疗耗材等成本控制的考核文件。
(3)7家劳务派遣公司留存用人单位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64.79万元的整改。县医疗保障局已足额返还用工单位代扣代缴的医保费。
(三)重大项目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1)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问题的整改。县文广旅体局已就实施方案和PPP合同相应诉求对接丽水市仲裁委员会。
(2)合同条款存在缺陷问题的整改。县建设局已更新火车站站前大道、站前广场及其配套工程等3个PPP项目的最后一期绩效考核,并补充了运营期的考核办法。县交通运输局已与山西路桥集团松阳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沟通,双方一致认可采用《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缺口补贴;仙居至庆元公路松阳县水南至枫坪段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如何使用及限额约定不统一或不明确,对这一问题将召集招标代理、项目公司及原县PPP6+1谈判小组一起协商谈判,等最终明确后上报。
(3)合同履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县教育局已将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及秀峰路二期工程PPP项目公司3570万元注册资金全部缴纳到位。县水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松阳县水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对超红线清淤疏浚行为立案调查结果,按物价部门评估价格,对县东卫建材有限公司超红线开挖砂石的违约收入共计36.3万元完成追缴。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1)质量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县文广旅体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针对部分钢筋缺少质量证明材料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已全部补齐。对板桥乡张山村、大毛科麒上自然村、枫坪乡沿坑岭头村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问题,已督促相关乡镇按照合同约定扣回质量保证金;对部分项目未按照评审方案擅自变更实施问题,已对象溪、板桥、竹源等乡镇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理。
(2)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县文广旅体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现已全部采用进行打卡,定期对其考勤数据进行检查;县文广旅体局对跟踪审计单位的违约处罚已完成,跟踪审计单位已缴纳1万元违约金;对监理单位的违约处罚,从2021年12月底的第一次延期监理服务费中进行扣除。县教育局现已采用,已补办人员变更手续。
(3)安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督促参建各方在后续的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并已对相关参见单位进行了处置。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雨污分流项目施工许可证;对未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地方进行了返工整改。
3.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1)概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县文广旅体局已完成项目概算调整工作,预算编制已进入汇总整理阶段。县教育局对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施工图预算已送县财审中心审核,已完成预算初稿审核,下步尽快完成预算审核。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出具协调会议纪要,明确雨污分流项目结算时以实际信息价对原预算审核单价进行调整。
(2)资金管理不符合要求问题的整改。县教育局已全部收回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及秀峰路二期项目公司前期费用。县文广旅体局项目前期费用尚有526.71万元未收回。县建设局尚未收取火车站站前大道、站前广场及其配套工程项目逾期违约金,待竣工决算时进行扣除。县黄南水库发展有限公司已全部提交叶村乡及大东坝镇政策处理费结算资料,将继续督促玉岩镇及水南街道尽快完成结算工作。县财政已返还预付玉岩镇移民安置资金4900万元。
(3)工程费用支付不准确问题的整改。县水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收回出借资金42.02万元,未归还借款9万元法院已宣判执行;对7个未归还班组已委托浙江绿谷律师事务所起诉。县名城古村老屋办已参照瓦片品种相关材料的信息价,进一步规范传统村落项目未按照实际使用瓦片品种进行报账的行为;已加强对设计费的监督审核,避免设计费基数或费率虚高而多支付的设计费;退回玉岩镇何山头村、玉岩村、板桥乡张山村部分设计费;收回雅溪口村重复支付的审计费0.24万元。
4.项目其他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1)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县水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与松阴溪港口至毛弄段综合治理工程均已完成施工,松阴溪绿道现已完成全线贯通。
(2)“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县文广旅体局已加强工程服务业务发包决策管理,规范发包行为,现所有工程服务发包决策均通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项目后期管护利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县水利局已落实绿道沿线各乡镇加强后期管护,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县名城古村老屋办已督促西屏街道桐溪村进行绿化补植,并采用易于管理本土的绿植品种;对已超过一年,仍闲置未得到有效利用的修缮项目,已完成整改或制定活化利用计划。其中三都乡紫草村村民活动中心已投入使用、四都乡塘后村39号老屋修缮项目已列入该村红色基地展陈馆建设计划、水南街道桥头村13号民居修缮项目已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列为居家养老中心的配套活动场所。
(四)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审计问题整改
1.财务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1)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县残联已全部取消向已领退休养老金的残疾人支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并将收回的0.42万元上交县财政专户。西屏街道社区办和纪工委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违规款项进行责令清退,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社区办建立社区资金使用规定,严格执行报销标准和流程,规范管理社区资金支出;已收回超标准发放职工工资及奖金1.45万元。县司法局已清退不合理报销的差旅费1.92万元;同时进一步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明确在报销时必须附有出差审批单,社区矫正走访差旅费报销需附走访记录复印件,参加会议、培训等差旅费报销需附相关通知文件或电话短信记录单等。
(2)资金监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县科技局项目结余省科技特派员发展专项资金306.87万元,下步将用于县“四张金名片”项目配套资金。县教育局已组织清理往来款76.07万元。古市镇人民政府对其他应收款余额275.25万元,进一步加大了清理力度;建房预收款32.68万元、筏铺小区湘湖路沿街住宅第二批有偿选位选房保证金145万元已上缴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三都乡人民政府2021年累计追缴往来账款833.66万元,对村集体和其他个人借款部分已督促交回;桐溪安置小区农户地价款等非税收入已纳入会计核算。
2.项目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1)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县司法局从2020年开始,各项投资项目均严格按照中介服务事项网上竞价程序办理。四都乡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7月份开始按相关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实行网上竞价。古市镇人民政府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已按规定全面实行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的网上竞价。
(2)立项验收不合规问题的整改。县科技局完成了《松阳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松科〔2014〕11号)的修订初稿;2014年度松阳县中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锈钢废水重金属过滤深度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浙江泰鑫合成革有限公司“合成革产业二甲胺及VOC废气治理示范工程”以及2017年度松阳县佳佳乐家庭农场“奇异莓品种栽培试验”、松阳县启航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松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孵化中心技术提升改造”等项目均已完成验收。
3.其他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三都乡政府已出台《三都乡机关干部管理规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算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落实。四都乡政府已完善政策执行相关制度,确保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
(2)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县教育局于2017年6月采购安装了一批价值19.78万元的职工厨房设备,计划2022年文教园区幼儿园建成后划拨给该幼儿园使用。四都乡人民政府已按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规定将2018-2019年乡林场公益林补偿收益1.14万元支付给四都阳村和平田村。县司法局已完成警车报废程序及固定资产账目核销。西屏街道办事处已明确按照《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讨论续租或转租等相关事宜。
三、下一步审计整改措施
(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审计报告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加强跟踪检查。要求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审计整改推进力度,将审计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全面提升被审计单位对问题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健全内部监管,促进管理更加规范。将审计问题清单和整改结果相互对照,查找分析原因,力争做到“审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监管,出台相关内控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三)加强审计公开,注重整改结果考核。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工作,发挥教育和警示作用,推动审计整改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结果在部门单位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的力度,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松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