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松阳县2021年度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松农发〔2021〕94号)文件精神,现将《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计117.9265万元下达给你们。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好项目实施,建立项目建设档案,规范财务制度。同时按照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及时做好总结,进行专项审计,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事宜。
附件:松阳县2022年第二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指标分配表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印发 |
松阳县2022年第二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街道) |
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浙财农〔2020〕57号) |
大东坝镇 |
31.0760 |
新兴镇 |
30.7919 |
赤寿乡 |
25.6250 |
板桥乡 |
1.8612 |
裕溪乡 |
28.5724 |
合 计 |
117.9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