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 号)和《关于开展2019-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应享未享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松农发〔2022〕95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街道)自查,13名低收入农户子女在2019-2021年未申报并享受当年度雨露计划教育补助资金,共计4.8万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从9月23日至10月2日,共1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反映问题,联系电话:0578—8811550(发展规划科),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258号。
附件:附件:拟补发松阳县2019-2021年度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情况汇总表.xl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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