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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
各生猪规模养殖场主、无害化处理企业:
为切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促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根据《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松阳县无害化处理暂存设施(设备)建设方案的通知》(松农发〔2021〕43号)文件精神,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2021年3月底前完成病死动物暂存设施(设备)建设的建设(采购)主体给予补助,其中购置冰柜暂存病死动物的一次性给予500元补助;建设冷库暂存病死动物的一次性给予20000元补助;无害化处理企业新建大型冷库的,一次性给予100000元补助;合计补助资金44.5万元。现将无害化暂存设施(设备)补助资金发放给你们,资金从《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浙财农〔2020〕57号)和《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浙财农〔2021〕64号)中列支。
附件:松阳县无害化处理暂存设施(设备)补助清单松阳县无害化处理暂存设施(设备)补助清单.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