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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阳县财政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我县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落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初审工作。请各乡镇(街道)组织有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需求的主体按要求进行项目储备(见附件2),并对主体基本信息、拟建设施的用地性质等内容进行初审,填写附件1并盖章。每月20日上报当月通过立项初审的项目(附件1原件或扫描件)。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在松阳政府网对拟补助主体进行公示。
二、项目验收与资金兑付。建设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并提出验收申请后,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等有关单位,按照“建设一批、验收一批、补贴一批”的原则,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验,补助金额30万元以下主体需提供的核验凭据包括合法收据、普通发票和完整建设记录等;补助金额达30万元及以上主体的核验时还需提供协审单位审计报告。
三、其它要求。请各乡镇(街道)派专人落实此项工作,同时报送联络员名单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联系人:郑淑敏 0578-8817753。
附件:1.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初审表附件1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初审表.wps
2.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松阳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储备公告附件2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松阳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储备公告.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