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重点扶持村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9_x/2022-17868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9-13 16:43:4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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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认真落实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重要部署深化开展“消薄”攻坚提升行动的意见》(浙组〔2019〕11号),经县级申报、省级部门审核确定,我县共有21个集体经济重点帮扶村纳入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扶持范围。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1〕3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1〕27号)及2022年度第20次县长办公会会议要求,现将2022年度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重点扶持村补助资金105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2年度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重点扶持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2022年度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重点扶持村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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