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9_x/2022-17864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9-13 16:32:1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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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请假行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全体干部职工,包括编外用工人员。

二、请销假内容

(一)出差、下乡、开会、学习(培训)等;

(二)病假、事假、年休假、生育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

三、请销假审批规定

(一)审批权限

1.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其他干部请假3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3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

2.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请销假按县委、县政府有关制度执行。

(二)请假手续 

1.因私请假

请假半天(含)及以上的,提交书面请假审批表(见附1,经批准后报局办公室备案方可离岗。确因急事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子方式(短信、微信、浙政钉等)向审批权限批准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岗,并截图报办公室备案。

临时(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的)有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科室负责人应向分管领导说明理由,其他干部应向科室负责人说明理由,科室负责人不在岗位的,应告知同科室的工作人员。

2.因公外出

因公(包括开会、联系工作、考察、学习培训及办理局领导交办事项等)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外出登县外出差应填写《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公务外出审批单》,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办公室备案  

当事人因请假或因公外出不能参加各类会议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请假手续

3.节假日外出报备

    节假日(含周末)出县需填写《外出报备审批单》(见附2,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办公室备案

4.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回岗位工作,并向批假领导报告,到局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工作纪

1.干部职工(外出)请假经批准同意后,需做好工作交接,保持工作连续性。

2.干部职工(外出)请假实行事前报批制度,未经批准无故不在岗或擅自脱岗时间半天(含)以上的视作旷工处理。

五、责任追究及处理

因违反制度被查处旷工者,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被上级督查通报者,将予以从严处理

 

附件:1.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

          2.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外出报备单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请假审批

姓   名

单位职务

事   由

时   间

年  月  日    共  天

科站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销假时间

注:此表一式二份,报局办公室备案和所在科站存档各一份。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请假审批

姓   名

单位职务

事   由

时   间

年  月  日    共  天

科站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销假时间

注:1、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其他干部请假3天以内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3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 2.此表一式二份,报局办公室备案和所在科站存档各一份。

 

附件2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外出报备单

姓   名

单位职务

事   由

外出地点

时  间

20   年  月  日     月   日   共  天

领导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注:报局办公室备案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913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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