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9日拟对松阳县分布式渔光互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00266462_8/2022-17223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发布时间: 2022-08-09 16:07:05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1

松阳县分布式渔光互补

松阳县县域内可开发山塘(本项目涉及 27 个山塘,4 个水塘,以山 塘为主)

三峡新能源发电(松阳)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赤寿乡、古市镇、望松街道、西屏街道、象溪镇、 新兴镇、叶村乡和水南街道区域内,利用县域内可开发的31个山塘进行太阳能发电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 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临时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厕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 定期清运。

废气: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大

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等施工期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的无组织监控浓度,施 工作业区域配置的柴油发电机产生的柴油发电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的无组织监控浓度。

噪声:运营期噪声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 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废旧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更换后由厂家回收,不在项目场地内暂存,不计入本项目固废。

生态:合理分布光伏方阵,在光伏方阵之间留有足够的光照空间,保证水生生态系统正常发生光合作用。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289日至20228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880156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289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