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33号)、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重点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4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33号)、《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重点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2〕35号)和《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松阳县财政局印发松阳县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松经商〔2019〕93 号)等文件精神,拟向以下项目运营单位拨付2021年、2022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
一、鼓励电子商务行业创先争优
(一)2021年度获得“浙江省电子商务专业村”荣誉称号奖励资金
拟向西屏街道西五村、象溪镇象溪圩村、新兴镇横溪村、樟溪乡馒头山村、板桥乡大毛科村、板桥乡东坑村、板桥乡高山村等7个行政村拨付一次性奖励资金5万元/个,共计35万元。
(二)2021年度获得“浙江省电商镇”荣誉称号奖励资金
拟向松阳县板桥畲族乡等1个乡镇(街道)拨付一次性奖励资金5万元。
(三)2021年度获得“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村”荣誉称号奖励资金
拟向西屏街道白沙村、西屏街道新华村、望松街道吴弄村、新兴镇徐郑村、新兴镇大石村、叶村乡东坞村、樟溪乡兴村村等7个行政村拨付一次性奖励资金5万元/个,共计35万元。
促进外贸保稳提质
小微企业政府联保保费
拟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拨付小微企业政府联保费用2.2799万元。
2021年度省级外贸预警点考核合格补助资金
拟向松阳温州商会拨付2021年度省级外贸预警点考核合格补助资金10万元。
“订单+清单”监测预警费用
拟向王超霞(浙江万基光学有限公司)、杨昌达、吴锦绣、徐力蔚、周永香、叶秀红、魏小梅、李海芬、郑建红、刘俊毅、管芬芳、夏霖、王超霞(浙江宜洁刷业有限公司)、张燕丽、王素梅、林益梅、翁陈婷、蔡爱云、金颖、汤鸳央、沈佩仙、吴香兰等22名外贸企业统计员拨付2021年度“订单+清单”系统填报工作考核合格奖励资金800元/人;蔡伟俊、兰海红、毛夏红、王瑶等4名外贸企业统计员拨付2021年度“订单+清单”系统填报工作考核优秀奖励资金1000元/人,共计2.16万元。
三、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一)鼓励城乡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拟向松阳县城乡物流有限公司拨付松阳县城乡快递物流配送体系2021年度补助资金20万元。
(二)电子商务集聚区宽带费用补助
拟向松阳祥瑞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松阳县康洁电子管理有限公司、松阳县松阳县茶香电子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拨付2021年度电子商务集聚区宽带费用补助20万元/个,共计60万元。
四、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与消费促进
(一)促消费活动
拟向松阳县装饰装修家居建材商会拨付2022年“浙里来消费”春季建材家居促销活动补助资金5万元;象溪镇人民政府拨付2021年“象溪香鱼·畲家味道”农旅融合暨农副产品展销促销会活动补助资金2.1万元,共计7.1万元。
(二)市级餐饮名店
拟向松阳县好灶頭土菜馆、松阳县水南松州人家休闲农庄、松阳县头上红乡乡村食府、松阳县诚天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松阳天元名都酒店、松阳县金马家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获评2021年度丽水市餐饮名店的企业拨付奖励资金5万元/家,共计30万元。
(三)商务监测系统建设费用(9.8万元)
拟向浙江科易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拨付松阳县商务运行监测系统建设费用9.8万元。
(四)支持生活必需品保供体系建设
拟向松阳县万家惠超市有限公司、松阳县五州品尚副食品超市有限公司、松阳县蔬东坡友谊超市有限公司、松阳华欣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参与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工作的大型超市拨付补助资金2万元/家,共计8万元。
以上资金共计224.3399万元,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11日
联系方式:松阳县经济商务局贸易科0578-8063547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