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实施方案》(松政办发〔2017〕75号)、《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松政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现有举办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松阳县生态农产品直营店、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等三项符合省区域协调资金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及品牌建设工作经费补助条件。现将补助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反映。联系科室及电话:
农产品营销服务中心:0578-8819672
附件1:附件1:2022年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补助名单(第一批).docx
附件2:附件2:2022年松阳县生态农产品直营店补助名单.docx
附件3:附件3:2022年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补助名单(第一批).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