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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437_x/2022-1740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8-11
文号: 松教〔2022〕40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SYD04-2022-0001
有效性: 有效

松阳县教育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松阳县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时间: 2022-08-19 17:26:46 来源: 松阳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 叶扬舟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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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3/1/10/art_1229567258_2454503.html


全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松阳县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教育局       中共松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公安局 


松阳县民政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 年 8月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丽水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强化政府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全力打造具有松阳特色的高质量现代化学前教育体系,实现“小财政办大教育,山区县办富教育”的目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验收,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保持在9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60%以上,优质幼儿园(一、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80%以上。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出台并落实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幼儿园保教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幼儿园教师持证率保持在100%,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65%以上,幼儿园保教人员工作待遇达到标准。幼儿园内涵特色发展得到彰显,学前教育集团(共同体)覆盖面达到 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结合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预测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定期调整、修编幼儿园专项规划,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对人口流入趋势稳定增长较快区域,提前谋划,合理布局,满足预期。

      2.大力推进幼儿园项目建设。按照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安排项目时序,大力推进政府投融资幼儿园项目建设,确保学前教育“学位等人”。至2025年,计划新建公办园6所,改扩建公办园1所。规划总投资2.25亿元,计划完成投资1.65亿元,增加学位2250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60%以上。

      3.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落实《丽水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精神,2022年底前完善《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全面治理配套幼儿园在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小区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及时移交当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探索旧城改造中优先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加快老城区幼儿园补建工作。

4.实施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推进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农村弱”问题。通过新建、改建部分幼儿园,推进乡镇及农村幼儿园标准和建设,提升园舍条件。深入推进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保教水平,加快农村幼儿园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到2025年,农村学前教育整体质量达到县域城区的平均水平。

      (二)健全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

       1.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统筹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步提高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教质量。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不低于5%,并争取逐年提高。

       2.科学制定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在科学核定办园成本,合理优化成本分担项目结构的基础上,从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定位出发,统筹考虑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比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占保教成本的比例不高于40%。按照质价结合、优质优价的原则,分步、稳妥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间隔前一次调整时间不少于2年。

       3.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出台《松阳县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办法》,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和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财政经费补助政策,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人员待遇,提供优质普惠保教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社会捐助、派驻公办教师、师资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逐步实现同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价收费。

     (三)完善支持体系,加强队伍建设。

       1.完善幼儿园教职工补充机制。落实每个班级配备“两教一保”的人员配备标准。加大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力度,灵活创新招录方法,提升幼儿园男性教师的比例。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优化招聘入职机制,提前储备青年骨干教师。制定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创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方式,实施总量管理。

       2.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与待遇。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保障农村幼儿园和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薪酬体系和增长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公办劳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教师逐步实现同工同酬,确保所有幼儿园教职工享受“五险一金”,并将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水平作为等级幼儿园认定和复核的前置条件。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培训教研、考核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机制,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加大对民办幼儿教师培养奖励力度。按照人才奖励机制,评为各层次的人才,同等享受当地的人才政策。对长期在山区、农村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在技术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予以倾斜。

       3.加强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支持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办好学前教育专业,提升学前教育师资职前培养、职后培训水平。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积极探索“定向”培养方式,加快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制订完善的教师培训、研修计划,教师进修学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园教师分层培训。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可持续发展。继续推进“绿谷名校长(园长)、绿谷名教师”培养工程、深入实施“绿谷名教师”评选全员进阶计划,培养一批名园长、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建好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学前教育绿谷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松阳县职业中专开设相关专业培养保育员,优化保育员队伍素质,培养一批优质保育员队伍。鼓励大专学历教师在职进修本科及以上学历,到 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65%以上。

       4.加强学前教育教研队伍建设。完善学前教育县、乡镇(街道)、园三级教研体系,建立兼职教研员队伍,形成覆盖城乡的教研协作指导网络,重视兼职教研员的教研责任区建设;创新教研机制,优化区域教研、园本教研,强化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提升园长的课程领导能力和教师的课程实施能力。

     (四)加强内涵建设,推进优质发展。

       1.提升保教质量。加强幼儿园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提升引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按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家园共育,开展家长育儿指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推动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加快幼儿园升等晋级步伐,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以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契机,以等级幼儿园建设为抓手,突出质量导向,提升办园内涵,重点增加一级园、二级园数量,到2025年全县优质幼儿园(一、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0%以上。

       2.深化课程改革。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儿童基本活动,分层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充分挖掘本土地域资源优势,利用民俗特色文化,传承耕读精神,积极探索松阳特色的幼儿园园本课程,打造“田园松阳课程”品牌。

       3.推进“幼小”科学衔接。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机制,加强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交流。

     (五)规范办园行为,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与督查。落实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2017年以后建设的幼儿园均应当达到教育部《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 175-2016)。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幼儿园全称、地址、开办时间、性质、等级、收费模式等)在2022年8月底前纳入政府信息系统。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专项治理常态化。

       2.强化幼儿园安全卫生保障。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进行动态督查。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评定达到良好以上。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好校园“护学岗”机制,不断优化幼儿园周边安全管理。

       3.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民办幼儿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

       4.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管理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

       1.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将学前教育党建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建立独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幼儿园,通过建立联合党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建设全覆盖。

       2.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鼓励探索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各类公办幼儿园,实施多元化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规范公办幼儿园机构设置,鼓励“1+X”集团化办园新模式。创新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方式,实施教职工总量管理。根据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加大编制资源统筹挖潜,合理核定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事业编制,主要保障重点岗位人员编制。

      3.探索幼儿园招生服务区运行机制。积极开展试点,逐步推行服务区制度,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遵循“就近入园”原则,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合理划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逐步制定完善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制度。

      4.推进学前特殊(融合)教育。切实保障特殊需求儿童享受美好教育的权利,逐步建立和完善学前特殊教育体系,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学前教育,普通幼儿园应当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幼儿入园,开展学前特殊(融合)教育,不歧视或者拒绝入园,并为其提供适合的保育和教育。

      5.加强集团化办园建设。通过推进集团化办园、建设幼儿园共同体、开展城乡幼儿园结对等方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共享管理、师资、文化、教研等,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学前教育集团化覆盖面达到80%以上。

      6.建设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依托省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大数据平台,及时掌握区域内学前教育质量状况。加强学前教育指导部门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能力,整体提升区域保教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与“浙有善育”智慧托育系统信息互通,推进婴幼儿健康、学籍档案智慧化管理和入托入园一件事改革,提高婴幼儿养育照护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承担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把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确保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助力“两个先行”建设。

     (二)优化部门协调。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明确教育、编办、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任务。加大政策创新力度,综合施策,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目标、《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加强对公办幼儿园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等工作督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推广学前教育改革成功经验,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 松阳县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改(扩、新)建项目安排计划表.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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