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抽检检测结果公示表(2022年第9期)
索引号: 00266421_4/2022-17376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2-08-18 10:26:05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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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末、7月初,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一月一行动”等专项抽检,共计抽检各类食品、食用农产品7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71批次为合格,3批次检出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松阳县优杰鲜果店销售的四季豆,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松阳县姚记兄妹餐饮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SEM)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三、松阳县晓球副食品店销售的柴火腊肉,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乙酰甲胺磷又名高灭磷,是内吸性的有机磷类杀虫剂,属低毒杀虫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乙酰甲胺磷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乙酰甲胺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四季豆中乙酰甲胺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所致。
  二、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曾广泛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摄入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牛蛙中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三、钠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中钠元素指标的最大限量值为24.0mg/100kJ,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钠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钠元素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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