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名称 | 松阳县环境监测站 | ||
详细地址 | 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97号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春秋季14:30-17:30,夏季15:00-18:00,冬季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
机构负责人 | 叶梦梅 | 办公电话 | 0578-8809501 |
机构职能 | 负责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体废弃物、声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分析、收集、储存等工作。负责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整理,编制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技术报告等工作,负责环境质量状况发布的具体工作;负责排放污染物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性监测,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比对监测。负责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空气、辐射等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管理以及站点设置等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下属单位名称 | 松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 ||
详细地址 | 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97号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春秋季14:30-17:30,夏季15:00-18:00,冬季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
机构负责人 | 叶梦梅 | 办公电话 | 0578-8809501 |
机构职能 |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规章、政策、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划入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执法工作。参与全市交叉执法,参与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信访举报的受理、交办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开展队伍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执法一科。负责政务综合协调,做好各职能科室的协调工作。承担文秘、会务、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内务保障等工作。承担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组织协调工作。建立落实执法案卷评查、考核制度。负责生态环境大练兵工作。负责环境执法后督查。 2.执法二科。负责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协调落实上级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统一调度综合执法数据。负责与公检法等部门司法联动。配合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工作。 3.执法三科。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及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移动执法平台等信息系统网络建设运维工作。负责污染源和企事业单位等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执法四科。负责拟订环境执法管理制度。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信访举报的受理、交办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目录。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执法机构标准化能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