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象溪中转站 征收土地预公告(松征告﹝2022﹞10号)
索引号: 00266426_5/2022-16757     发布机构: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2-07-06 08:46:34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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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象溪中转站建设需要,根据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红线图,拟征收象溪镇南州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约为0.1270公顷(计1.90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具体征收土地范围按实际调查数据为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委托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土地和房屋的勘测定界,开展土地现状、房屋权属、青苗、附着物(构筑物)、房屋结构及装修等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用地红线图

附件:项目用地红线图.pdf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2621

 

 

 

 

抄送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象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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