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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阳天元名都酒店有限公司、浙江松阳新天地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松阳县天元农庄有限公司财政补助政策
审核结果的情况公示

时间:2022-07-06 09:21:17 来源: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0〕5号,松阳天元名都酒店有限公司四星级饭店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税收政策。2021年度是松阳天元名都酒店有限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的第6个年度,现根据企业申报,税务核实2021年度纳税情况,县文广旅体局、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按照县得比例的50%返还),2021年度财政补助资金为53.040293万元。

根据《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松委〔2012〕9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松政办抄告字〔2018〕248号等文件精神,浙江松阳新天地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新天地度假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税收政策。2021年度是浙江松阳新天地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的第6个年度,现根据企业申报,税务核实2021年度纳税情况,县文广旅体局、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按照县得比例的50%返还),2021年度财政补助资金为3.942937万元。

根据《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松委〔2012〕9号)、松政办抄告字〔2014〕212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等文件精神,松阳县天元农庄有限公司实行“三免三减半”税收政策。2021年度是松阳县天元农庄有限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的第1个年度,现根据企业申报,税务核实2021年度纳税情况,县文广旅体局、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按照县得比例的100%返还),2021年度财政补助资金为109.989112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6日- 2022年7 月1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我局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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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市场管理和广电科(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8807515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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