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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防控办:调整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时间:2022-07-04 09:20:36 来源: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点击数:

浙江省防控办:调整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7月1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对浙江省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调整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规范健康管理具体要求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码赋红码应单人单间居住在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尽可能避免与他人直接接触在接收和解除隔离需要转运等情况下应规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保持人员间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叉感染

  对14岁以下儿童孕产妇患有严重基础性疾病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不适宜单独居住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定人员进行护理如确实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可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共同居住者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码赋红码在隔离期间须做到足不出户拒绝一切探访尽量单独居住如条件不允许应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须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同住人员健康码赋红码管控举措及核酸检测频次等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健康码”赋黄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单人单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如条件不允许,应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保持相对独立。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负责其管控的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其间核酸采样原则上须由村(社区)安排上门进行。

日常健康监测
日常健康监测人员“健康码”赋绿码,但应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棋牌室、酒吧、网吧、公共浴室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各设区市可通过在“场所码”展示界面进行标示,限制日常健康监测人员进入上述公共场所。日常健康监测人员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设区市。
加快推进“无疫社区(村)”建设

根据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我省《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2022〕5号)文件要求,着力推进“无疫社区(村)”建设,提高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守好防控“小门”。建立健全基层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的组织动员力、监测感知力、物资保障力、医疗服务力。明确居家隔离、重点人员摸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创建标准规范,对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进行量化考核,如实行省外返乡人员提前报备制度、开展“扫街、扫村、扫楼、扫户”等网格化主动排查、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浙返浙人员“三天两检”等管控措施、落实区域协查管控专班集中办公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核查反馈风险人员数据等,扎紧扎密疫情防控基层防线。继续用好“场所码”等技术手段,迭代精密智控机制。严格落实“四方责任”,督促各社区(村)夯实网格员、楼道长包干包户责任制,各级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等落实各自岗位职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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