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松委农发〔2022〕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松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要点
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举措,是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清廉村居建设是清廉松阳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党在基层的影响力、凝聚力、领导力。2022年,我县将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清廉村居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在全县开展“示范促廉、制度固廉、监督守廉、数字助廉、清风护廉”五大行动,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推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清廉松阳建设提供村居样板。
一、实施“示范促廉”行动
突出党建引领,全面落实省委“红色根脉强基工程”要求,深入推进“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对标落实“红色根脉”强基示范评价标准,积极开展示范乡镇、示范村创评,以组织整体创强深化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开展2022年善治(示范)村认定工作,同时对已认定的善治(示范)村进行监测,对发生负面清单情形的,取消善治(示范)村资格。实施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2022年全县30%的村创成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在全县打造一批清廉村居标杆典型。
二、实施“制度固廉”行动
全面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落实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强化“一肩挑”后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加快推广“村民说事”等有效做法,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事项目录,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离”改革治理模式。强化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与“一肩挑”相适应的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开展“三农”资金绩效评估,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
三、实施“监督守廉”行动
全面建强基层监督网络,高水平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标准化建设,在全县打造一批基层监督样板。强化对村(社区)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推动基层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贯彻《浙江省村民代表工作规程(试行)》,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在村务监督中的积极作用。统筹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巩固提升监督实效。探索村级财务会计第三方委托代理模式。加大村社财务清理和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等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四、实施“数字助廉”行动
全面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一体的“浙农经管”应用升级,完善财务管理、阳光公开、监督预警等应用模块,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规范化、阳光化、集成化水平,提升“三资”监管效率。迭代升级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推进“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与“浙农经管”应用全面贯通,促进权力事项审批和集体经济管理职能高效协同,推进基层权力监督事项有效覆盖,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建立健全农民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持续推动农民建房审批“一件事”网上办、掌上办。
五、实施“清风护廉”行动
常态化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强化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农业农村领域行业治理。持续开展“钱潮”系列统一行动,持续净化农村社会治安环境。推进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开展信访举报直报点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民主法治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和“尚德松阳”全域文明新实践,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乡村清廉文化建设,讲好清廉村居故事,深入打造以廉为荣、以清为美的乡村清廉环境。
六、工作要求
实施五大行动是我县2022年深化清廉村居建设的主要抓手和重大举措,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重要意义,切实抓好指导落实,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半年、全年工作进展情况县委农办。
附件:1.2022年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2.县级有关单位名单
附件1
2022年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项目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和举措 |
责任单位 |
一.实施“示范促廉”行动 |
1 |
实施“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 |
全面落实省委“红色根脉强基工程”要求,深入推进“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对标落实“红色根脉”强基示范评价标准,积极开展示范乡镇、示范村创评。 |
县委组织部 |
2 |
推进民主协商常态化规范化建设 |
指导村社民主协商常态化规范化建设。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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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扎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
开展2022年善治(示范)村认定工作,同时对已认定的善治(示范)村进行监测,对发生负面清单情形的,取消善治(示范)村资格。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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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化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建设 |
实施清廉村居“百村引领 千村规范”行动,2022年全县30%的村创成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其中4个村创成丽水市清廉村居引领村。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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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乡村民主法治建设 |
2022年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占比达到70%以上;持续实施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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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制度固廉”行动 |
6 |
持续优化“一肩挑”后村社治理体系 |
根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深化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相关工作规则,构建党建统领的整体智治体系,从制度层面保障村级组织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深入实施“阳光治理”工程,创新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方式。 |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
7 |
完善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
贯彻《浙江省村民代表工作规程(试行)》,全面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五议两公开”制度等。探索推行社员“户主大会”“户代表大会”等形式,实行广泛的民主决策。 |
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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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 |
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事项目录,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离”改革治理模式。 |
县农业农村厅、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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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强化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 |
建立健全与“一肩挑”相适应的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制度。探索创新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 |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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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监督守廉”行动 |
10 |
全面建强基层监督网络 |
高水平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金字塔型”纵向监督机制,推动县、乡、村三级层级式管理,强化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统筹推进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标准化建设,在全省打造一批基层监督样板。计划在全县创建4个乡镇(街道)示范点、27个村(社区)示范点(要求街道、镇创建2个以上村(社区)示范点,乡创建1个以上村级示范点),通过典型引领,为基层监督工作贡献好经验好做法。 |
县纪委、县监委 |
11 |
统筹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工作 |
将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纳入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确保党委一届任期内实现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有节奏、高质量全覆盖。 |
县纪委、县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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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
严肃查处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中的腐败之蠹和作风之弊,查处村务决策、“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劳务用工、救助补助等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
县纪委、县监委、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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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开展“三农”资金绩效评估 |
做好中央资金到村项目的绩效自评,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绩效监控评价。 |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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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数字助廉”行动 |
14 |
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 |
将“四平台”迭代升级为“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等四个平台。推进基层治理“一件事”改革,进一步健全事项的受理、分析、流转、处置、督办反馈、考核等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推广应用“松阳解纷在线平台”。 |
县委改革办、县委政法委 |
15 |
迭代升级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 |
迭代升级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强化应用扩面、提质、迭代,深入推进与“浙农经管”应用对接贯通,推进村级工程、劳务用工、资产资源、救助补助、村级采购、印章管理、农民建房等基层权力监督事项有效覆盖。 |
县纪委、县监委、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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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深入推进“三资”管理数字化改革 |
全面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一体的“浙农经管”应用升级,完善财务管理、统计分析、阳光公开等模块,实现对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和监督预警。 |
县农业农村局、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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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推进农民建房审批“浙件事”网上办、掌上办 |
建立健全农民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持续推动农民建房审批“浙件事”网上办、掌上办。 |
县农业农村局、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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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清风护廉”行动 |
18 |
常态化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
结合“法律进乡村”等活动,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强化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农业农村领域行业治理。 |
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
19 |
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 |
跟踪督促涉村(社区)信访积案清零;实施重复举报“清零”专项行动,对重复检举控告动态清零;完善基层信访举报办理机制,开展信访举报直报点工作。 |
县信访局、县纪委县监委、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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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持续开展“钱潮”系列统一行动 |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适时开展“钱潮”集中行动,持续净化农村社会治安环境。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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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
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 |
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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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推动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 |
全域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践所、实践站”三级阵地,推动农村文化礼堂提质增效,实现500人以上行政村农村文化礼堂全覆盖、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全覆盖。 |
县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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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培育乡村清廉文化 |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和“尚德松阳”全域文明新实践,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组织开展“最美家庭”等道德典型案例推选,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发挥清廉文化化人育人作用。 |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 |
附件2
县级有关单位名单
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改革办、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审计局、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