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促进电子商务电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松政办发〔2022〕24号)神文件精神,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商务局)于2022年7月28日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等部门,对由丽水市亮晶晶文化产业传媒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松阳县亮晶晶文化产业直播基地、松阳迎客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松阳抖创科技直播孵化基地,进行了直播基地认定审核。
经审核,松阳县亮晶晶文化产业直播基地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入驻直播企业(网店)7家,签约品牌数量5个,2022年1-7月直播带货网络零售额3034.16万元;松阳抖创科技直播孵化基地建筑面积1879平方米,入驻直播企业(网店)5家,签约品牌数量5个,2022年1-7月直播带货网络零售额3288.36万元。
经综合评审,由丽水市亮晶晶文化产业传媒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松阳县亮晶晶文化产业直播基地、松阳迎客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松阳抖创科技直播孵化基地符合直播基地认定标准,予以认定为直播基地。
现将直播基地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4日
联系方式:松阳县经济商务局贸易科0578-8063401
松阳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