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丨持续“亮剑”全面清除粮食“硕鼠”
文章来源:清风松阳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25 10:47:3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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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购销领域涉及收购、储存、经营国家粮食等重要内容,一旦出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将严重侵蚀群众利益、造成国家损失、影响粮食安全。2021年8月以来,松阳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粮食购销领域责任、腐败、作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办涉粮违纪违法问题,持续“亮剑”坚决清除“硕鼠”“蛀虫”,全力守护“处州粮仓”。

高位推动、条抓块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为什么会有7万余元的购粮款由出纳以现金形式上交?”“购粮款为何不由公司账户直接拨付购粮户?”去年底,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县粮食领域开展了巡察整改回访检查,在查阅县粮食收储公司账目时产生了疑问。而后,巡察组查阅账本发现,另设的账外账户隐藏着更大的风险。为精准高效核实该问题线索,巡察组立即提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巡纪联动协调机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线索分析研判会,相关纪检监察室随即实施联动审查。巡察组与纪检监察室相互配合下,挪用公款问题浮出水面。

立足粮食安全事关国家战略安全的高度,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中,运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将“室组”联动和“巡纪”联动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在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的前提下,实现快查快办。此外,重点督促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开展“拉网式”全面清查,跟进监督职能部门自查情况,明察暗访开展重点抽查,共排查出2大类5个问题,已全部销号。对十九大以来涉粮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发现有关问题线索3条。

精锐出战、从严从快,严肃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作为一名财务人员,没有将公款和私款性质区分,知法犯法的行为更是不可原谅……我自己做错的事情必须要由自己承担……”松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财务科原科长徐岚在忏悔书中写到。2022年1月,松阳县监委对徐岚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问题开展监察调查。2022年5月,松阳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徐岚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自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县纪委监委依托全市审查调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灵活运用“矩阵式”工作模式,整合多方力量深挖快查粮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从严处置问题线索,精准办理有关案件。以县粮储公司有关问题为切入点,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全方位扫描、彻查粮食系统体制机制、人员管理和业务运行问题。截至目前,共处置粮食购销领域问题线索7件,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党纪政务立案4人,谈话提醒2人,涉案金额共计430余万元。另发现1人涉嫌诈骗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标本兼治、长效常态,净化优化系统生态

“上半年,我们在相关单位召开涉粮问题警示教育大会4场,坚持‘治未病’理念,通过剖析涉粮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给粮食系统干部职工一次直面问题、改正错误的机会,督促全体干部自觉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态度,有问题主动向单位、向组织讲清楚。”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下步将持续开展保障粮食安全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压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推动粮食安全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


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粮食安全领域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对系列案件由点及面、由表及里进行“麻雀式”解剖。从违纪违法对象履职经历、自我悔过情况入手,结合日常监督、案件查办情况,精准研判违纪违法行为的轨迹特点,深度剖析案发单位体制弊端、机制短板。同时,综合听取巡察、审计等部门意见,精准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落实落细主体责任。此外,坚持办案、警示、监督相贯通,将审查调查与强化对涉粮相关单位的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开展“案例式”“嵌入式”监督,根据粮食购销领域廉政风险点、案件查办情况设定“红黄绿”三类监督级别,分级分类监督、谈话、预警,推动建设“无鼠患”“无蛀虫”的清廉粮库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