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我县离任村会计实行生活定期补助的通知》(松组〔2022〕17 号)文件精神,离任村会计由符合条件对象提出申请,报经村、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审核,现将符合2021年离任村会计实行生活定期补助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农经站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8-8806957,通讯地址:松阳县长松路258号。
附件:离任村会计2021年补助发放表(20220719).excel.xls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