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工业投资项目优化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2-17009     发布机构: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22 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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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2/7/22/art_1229426983_2412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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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开工,增强企业获得感,实现企业办事“沟通无障碍、服务零距离,一般不用跑、最多跑一次”。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松阳县工业投资项目优化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我县积极开展开展优化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1〕78 号)等政策文件,起草了《松阳县工业投资项目优化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二、《办法》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 号)

2、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

3、《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1〕78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6、《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

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9、《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88 号)

10、《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浙发改能源〔2019〕532 号)。

11、《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建〔2020〕16 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涉及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总则、工作流程、工作机制、监督管理、组织保障、附则等六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总则实现简易工业投资项目“拿地 15 天”开工,一般工业投资项目“拿地 30 天”开工,特殊工业投资项目“拿地 60 天”开工。

2、工作流程

(1)业主签订入园协议到土地成交确认期间。提前开展前期服务,邀请业主和中介机构参加项目协商会,指导协助业主企业开办以及项目各类文本报告编制。

(2)土地成交确认后。指导项目业主发起项目备案赋码。

(3)项目备案赋码后。规划部门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规划许可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依法办理规划许可证;各文本文件审批部门针对工业投资项目类别,按规定开展对不同文本文件的评审和审批工作;建设部门指导业主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材料准备,并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

(4)相关部门需在“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程网上办理。若需书面存档,企业已提供的材料和部门出具的批文由部门自行从“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数据库中提取,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供。

3、工作机制

1组建服务团队。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碰到的各类问题;服务组负责项目审批的咨询、指导、办理等服务工作;代办组免费帮助企业全流程代办。

(2)制定服务手册。制定《工业投资项目企业服务手册》,包含各类惠企政策、办事指南等。

(3)健全议事机制。制定《工业投资项目企业服务手册》,包含各类惠企政策、办事指南等。

(4)惠企服务举措。制定企业签约大礼包,包含企业服务手册、服务联络方式等。落实新企公章、税控设备政府买单制度。做好“三服务”系统的应用及优化升级,开展企业“全周期”服务。适时开发“指尖呼叫器”,为规上企业提供“一键呼叫”的保姆式服务。

(5)推进政策落地。深入执行中央、省、市、县出台的文件,继续推行项目模拟审批、容缺受理,完善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审批流程“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等,实现项目审批“再提速”,确保改革任务落地

(6)引进培育中介机构。大力引进和培育优质中介机构,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壮大市场主体。

4、监督管理

提升数字监管水平,依托“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发项目审批数字化应用场景,对项目开工前各环节办理时效进行监测监控;推进涉企“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覆盖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等各类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相关部门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做好履约监管;中介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管理办法,指导中介机构规范开展中介服务;加强督查考核,对工业投资项目优化审批服务工作开展日常督查,并纳入县目标责任制考核。

5、组织保障:审批部门及服务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谋划,定期组织人员梳理本单位在流程优化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并研究破解方法。组织开展改革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根据《办法》后续下发的任务清单,各审批部门和服务单位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实现闭环管理。

 6、附则:界定简易、一般、特殊三类工业投资项目的适用类型。

四、对《办法》中一些条款的补充说明

1、《办法》中的工业投资项目指的是本县范围内新批工业用地投资项目

2、《办法》中各审批部门承诺审查审批时限的仅针对县级审查审批权限,审查审批权限在上级审批部门的,县级部门需积极开展对接工作

3、《办法》出台后,本县之前出台的有关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五、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解读人(联系人):林晓海

       咨询方式:0578-8801616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工业投资项目优化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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