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号)等文件精神,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按每生每学年给予3000元的标准补助。
经松阳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我县存在雨露计划补助应享未享问题。2021年全县共有46名就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低收入农户子女未申报并享受当年度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其中西屏街道3人,水南街道1人,望松街道1人,古市镇2人,象溪镇1人,玉岩镇6人,大东坝镇3人,新兴镇12人,叶村乡1人,斋坛乡1人,三都乡1人,竹源乡1人,赤寿乡3人,枫坪乡1人,安民乡4人,板桥乡2人,裕溪乡3人。
为确保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应补尽补,请各乡镇(街道)对2019-2021年期间雨露计划补助应享未享情况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22年7月18日-7月27日
二、自查内容
2019-2021年期间就读中、高等职业院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未享受当年度雨露计划补助情况
三、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对本辖区内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补助应享未享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排核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及时享受到雨露计划补助。
(二)请各乡镇(街道)于2022年7月28日前将自查情况(详见附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沈聪英,联系电话:8811550。
附件:松阳县2019-2021年度雨露计划补助应享未享情况自查汇总表附件:松阳县2019-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应享未享情况自查汇总表.xls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