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丨“三位一体”促规范,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
文章来源:清风松阳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19 09:54: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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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第二十条: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派出的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按照规定审理有关派驻机构审查调查的案件,定期向派出机关报告案件审理工作情况。在派出机关领导下,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向派驻机构反馈评查结果。

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应当加强与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对本级党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的执纪审查工作进行协同指导。

“这是我第一次办理党员违纪案件,有存疑就去翻阅《松阳县机关纪委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让我对机关纪委案件办理的流程有了清晰的认识,有效避免了查办案件中可能发生的程序手续不健全、文书格式不规范、案件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松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工委书记刘科伟对自己办理的第一起机关党员违纪案件感触颇深。

机关纪委肩负着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监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是党的基层组织中从严管党治党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在实际工作中,机关纪委主动监督意识不强、职责定位不清晰、执纪监督力量薄弱、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反复讨论、打磨、优化案件办理流程,为机关纪委规范化办案提供坚强保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纪委建设,松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坚持问题导向,以机关纪委“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为主轴持续助力机关纪委建设,着力推动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打通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

紧盯“谁来干”。选优配强队伍出发,对应设立机关纪委的县直各单位进行专题调研走访、座谈交流,重点了解机关纪委设立、委员选举配备、日常工作开展及保障等情况,全面摸清县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家底”,督促机关纪委强化组织建设,并将政治意识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选配到机关纪委工作岗位上。目前,全县应设机关纪委18家,已实现全覆盖,实有人员62名,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6人。

厘清“干什么”。从厘清职能职责出发,指导机关纪委聚焦监督主业定准“点”,提升监督精准度,围绕权力相对集中和廉政风险较大的信访、财会、人事等领域和环节,盯住重点人和关键事,找准权力运行风险点,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对准关键点位连成“线”,紧紧抓住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条“主线”,对接机关纪委建立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互通工作机制连好“支线”,多线并进,织牢织密监督网,确保一级抓一级,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聚焦“怎么干”。从明晰标准规范出发,精心编制《松阳县机关纪委案件办理工作指引》,从办案工作流程、文书手续、注意事项等方面为机关纪委提供精准规范、程序清晰的参考样本。同时,将机关纪委提出处置意见前须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作为刚性要求予以固化,理顺案件办理工作机制。通过出台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办案工作,不断提高机关纪委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松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将持续加强对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贴身监督、日常监督、全程监督的优势,实现不同监督力量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