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松阳茶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全国茶产业强县的若干意见><松阳县推进茶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办法>的通知》(松委办发〔2018〕10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松政办发〔2020〕3号)、《松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松政办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茶产业转型升级(审查遴选类项目)扶持办法中的3项政策奖励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奖励金额 (万元) | 主管部门 |
1 | 生态、有机茶园建设 | 6.32 | 县农业农村局 |
2 | 保护地方品种资源 | 20.06 | 县农业农村局 |
3 | 支持茶叶加工园(小区) 建设 | 10.00 | 集聚区管委会 |
4 | 扶持茶机制造业 | 10.00 | 县农业农村局 |
5 | 加强龙头企业培育 | 63.00 | 县经济商务局 |
6 | 鼓励打造茶空间 | 2.00 | 县农业农村局 |
7 | 推进品牌建设 | 30.225 | 县农业农村局 |
合计 | 141.605 |
公示时间:5天,2022年7月12日—5月1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
公示联系科室: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8—8062791;集聚区管委会,联系电话:0578-8062767;县经济商务局,联系电话:0578-8062246。
附件:2021年度《松阳县推进茶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审查遴选类项目)兑现汇总表(公示用).xls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