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古市镇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古市镇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6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建设名单的通知》(浙发改城镇〔2021〕36号)精神,现就全面推进古市镇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2021—2025年)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围绕打造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千年古城、实力活力魅力兼具的县域副中心、农文旅养深度融合的康养胜地,坚持“特色化复兴、活态化传承、创新性建设、有序化推进、国际化传播”路径,聚力建设“规划引领有序、古迹保存完好、文化标识鲜明、产业发展兴旺、公共服务优良、改革活力凸显”的新时代千年古城,走出一条具有示范意义的古城保护发展之路,着力成为全省千年古城复兴的标杆示范和“田园松阳”共同富裕成果展示的精致窗口。
二、主要目标
(一)发展优,镇域实力迈上新台阶。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综合发展实力大幅增强,成为实力强劲的县域副中心。镇域生产总值达到15.5亿元,五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其中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镇域常住人口保持年均2%正增长。
(二)文化兴,保护传承取得新成效。文化遗产保护巩固提升,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融合发展,千年古城魅力持续彰显。完成古城文化基因解码,出版古城文化研究成果5部以上。建立应保尽保、传承有序、活化利用的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积极引导县级及以上文保单位(文保点)修复再利用。
(三)产业强,康养经济实现新突破。构建以康养产业为核心的特色产业体系,打通“两山”转化的新通道,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创成4A级景区镇,争创5A级景区镇,康养产业增加值达到9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增速明显快于全县平均水平。
(四)生活美,百姓宜居达到新水平。城乡居民环境大幅优化、公共服务配套持续完善,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成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示范单元。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文有所化、体有所健、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行有所畅、事有所便达到新水平。
三、复兴任务
(一)实施规划引领行动。委托专业规划编制单位,依据省《千年古城复兴综合规划编制导则》,有机衔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及《松阳县古市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松阳县古市镇镇区有机更新规划》等,高质量编制《松阳县古市镇千年古城复兴综合规划》,明确千年古城复兴长远系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
(二)实施风貌提升行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制定古市镇历史文化名镇核心保护区建筑修缮新政,引导群众自发保护古城、科学拯救老屋。加强历史建筑、文保点修缮利用。重点实施古城有机更新、古街增花添彩、口袋公园以及水利农耕遗址公园、点亮母亲河等项目,提升城镇风貌,争创省级美丽城镇县域副中心示范样板。
(三)实施文化复兴行动。开展文化基因解码,深入挖掘道教文化、茶文化、姓氏文化、集市文化等特色文化内涵,编撰《古市镇志》《古市记忆》等文史资料,将在地特色文化IP融入城市建设和发展。整合资源,加快改建城市客厅、城市书房等文化公共空间,系统追溯、生动呈现古城发展史、党建史,培育具有辨识度和吸引力的研学经济。加强与本地学校合作,推动非遗进校园,培育非遗传承人。启动实施熊顿漫画馆三期项目,借智借力探索培育漫画产业。加快推动卯山叶氏文化园落地,精彩讲好“叶法善故事”,积极筹办世界叶氏宗亲大会,推动“落叶归根”。
(四)实施双招双引行动。摸清镇域历史文化建筑、国有闲置资产等底数,编制图文并茂的《古城招商手册》,积极对接专业团队、成熟工商资本共商共建共享古城复兴。出台古市镇历史文化名镇核心保护区业态培育新政,重点撬动传统业态、文创业态、特色餐饮等向古城古街集聚。坚定不移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行动。完善古市乡贤联谊会,大力推动“两进两回”“乡贤回归”。加强与高校、院所、专业企业对接,组建古城复兴专家顾问团队,精准把脉古城发展。
(五)实施基础跃迁行动。聚焦服务智能制造新城,加强区块综合开发,妥善安置原住民,盘活国土空间植入高端商住、商贸、商超业态。加快义龙庆高速、江北公路等重点交通项目落地,提升古城区位优势。打通府前路、新铺路等城区主干道,优化城区路网。持续优化城镇综合管网。结合江北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同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和生态绿道体系。加强“5G+”应用,探索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监控等数字化场景应用。
(六)实施服务提升行动。建成学前教育、公共卫生、文化体育、养老送餐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坚持将特色教育纳入镇级民生实事,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加快古市医院二期建设,打响“医养结合”品牌。结合“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整体智治改革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着眼资源优化配置,整合各类服务管理职能,积极谋划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古市分中心建设。深化“枫桥经验”,依托古市人民法庭,积极谋划古市镇社会治理分中心建设,实现基层矛盾纠纷“应收尽收、精准分派、多元化解”。
四、扶持政策
(一)强化资金保障。支持古市镇千年古城复兴试点项目整体打包运营,按申请政府专项债券的要求,在项目立项申报、融资平衡方案制订、向上争取债券资金等工作上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资金用于古市镇城乡建设、市政运维等。古市镇辖区内的土地出让所得扣除应提取上交各项规费的剩余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县留部分拨付至古市镇,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支持古市镇工业经济发展,新一轮的乡镇财政体制调整为“核定基数、超收分成”模式,在体制结算中予以倾斜。支持古市镇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相关行政执法罚没收入、“两违”处置购回款等县留部分全额返还古市镇。
(二)强化资产保障。加强古市镇域范围国有资产整合盘活利用,对于千年古城复兴项目建设需要的资产,属于县属国有资产的,由县国资办牵头按规定划拨给古市镇人民政府,已收储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给古市镇人民政府。对古市镇低效闲置工业用地,通过促使转型、倒逼清退、政府收储二次招商、“退二进三”等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城镇能级。支持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古市分中心、古市镇社会治理分中心建设。
(三)强化资源保障。出台《松阳县古市镇历史文化名镇核心保护区建筑修缮和业态培育实施意见》等扶持政策。优先将招商项目中符合古市镇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导入古市。农转用指标优先足额保障古市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对于千年古城复兴考核相关的各类创建、活动、改革、试点、宣传等,优先考虑安排由古市镇承接。足额保障千年古城复兴建设、管理所需的人员编制需求。缺编人员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将古市镇作为县级各类新录用人员、拟培育人才、部门专业干部的挂职锻炼培训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规格成立古市镇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古市镇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府办相关副主任、县政协相关工委主任以及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统计局、古市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共同负责古市镇千年古城复兴试点日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扎实推动试点工作有效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加强工作协同。古市镇要扛起试点建设主体责任,组建工作专班,挂图作战,抓好重点指标、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主动研究省级千年古城复兴试点评估办法,整合资源、群策群力,共同为古市试点工作添砖加瓦。县级层面要将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列入相关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并加强对工作职责落实及各项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
(三)加强氛围营造。宣传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千年古城复兴试点意义、做法和相关政策,激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创新性,积极鼓励社会公众共谋、共建、共享千年古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千年古城复兴试点的良好氛围。
附件:古市镇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古市镇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梁海刚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尚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叶伟兰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蒋亚慰 县府办主任
刘 军 县府办副主任
方建来 县政协教科卫体委主任
叶云宽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潘海滨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许明标 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叶经伟 县文广旅体局局长
翁盛强 县统计局局长
潘 毅 县建设局局长
吴 伟 县税务局局长
刘祖军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蓝才旺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吴秀岳 县科技局局长
阙柳顺 县教育局局长
何群荣 县卫健局局长
宋伟林 县民政局局长
何花云 县医保局局长
李良厅 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主任
翁金豪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 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增伟 县水利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慧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林贵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叶松军 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主任
叶梦梅 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局长
叶德标 古市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古市镇人民政府,由古市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府办相关副主任、县政协相关工委主任,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统计局、县建设局局长为办公室成员,共同负责古市镇千年古城复兴试点日常工作,并建立联席会议决策机制,具体由古市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牵头。
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研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