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农发〔2022〕54号
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1号)、《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浙扶贫办〔2021〕1号)、《松阳县“分布式光伏”——低收入农户同步现代化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现将2021年度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二批项目资金750万元拨付给你公司,请按照《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项目按期推进。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扶贫办,市扶贫办。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