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根据省、市“除险保安”工作部署,为建立我县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有序推进我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县域内自建房屋安全隐患,结合本县实际,出台《松阳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4月29日,湖南长沙发生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充分反映了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省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即要求对全国自建房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止各类重大事故发生,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健全自建房安全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省市于5月6日、5月16日分别出台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实施方案及部署要求,我局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建质安发〔2021〕52 号;
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安办〔2022〕4号;
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明电〔2022〕4 号等。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
1.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工作目标。明确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覆盖、自建房危房长效治理机制。
3.工作任务。明确了实施步骤,细分三个阶段完成自建房整治工作,运用严格监管执法和加强数字运用等措施,保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4.保障措施。明确了四个强化,即“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技术保障”“强化执法保障”“强化督查考核”。
四、《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以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为单位,以三层及以上、用作生产经营、人员集聚、改扩建等四类房屋为重点对县域内所有自建房开展全覆盖排查和整治,同步推进第三次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城镇危房解危三年行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行动,及时发现和及时发现和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建设局
解读人(联系人):徐伟红
咨询方式:0578-8067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