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为规范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利用工作,加快千年古城复兴、“耀眼明珠”打造,根据《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松阳县古市镇千年古城核心区保护发展扶持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吸取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后,经修改现将此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
松阳县政府网站 (http://www.songyang.gov.cn)
2、现场公示:
松阳县建设局一楼公告栏
该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中心(地址:公园路9号;邮编:323400;联系电话:0578-8809121),并在信封上注明“松阳县古市镇千年古城核心区保护发展扶持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993950675@qq.com。
附件1:附件1 松阳县古市镇千年古城核心区保护发展扶持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附件2 古市镇历史文化名镇核心保护区建筑修缮要求细则.doc
附件3:附件3 古市镇千年古城核心区域及沿街区域范围图.pdf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反馈结果公示地址: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2/6/30/art_1229355469_58984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