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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6号)松阳县人民政府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77号)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精神,为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定于5月12日在县城城区、古市镇、大东坝镇范围内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 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22年5月12日10:00-10:43。其中,10:00-10:03为防灾警报;10:10-10:14为防灾解除警报;10:20-10:23为预先警报;10:30-10:33为空袭警报;10:40-10:43为空袭解除警报。
三、试鸣形式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利用城区、古市镇、大东坝镇所在地的警报设备进行试鸣。
特此通告。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