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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塘寮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时间:2022-05-07 21:44:50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松征告﹝2022﹞6号)

因松阳县塘寮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水南街道独山村集体所有土地11.522688公顷、瓦窑头村集体所有土地1.1042公顷,西屏街道九村村集体所有土地0.0507公顷、钟楼村集体所有土地0.2117公顷、十一村集体所有土地0.0526公顷,共计194.12832亩,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2022年06月07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半数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方可组织召开听证会。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2年06月07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等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者未提出异议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

特此公告。

附件:1.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x

3.附件3:项目用地红线图.pdf

联系电话:0578-8078803 监督电话:0578-8060482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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