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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四做”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

时间:2022-05-27 09:16:34 来源:法院 作者:潘耶蓓 责任编辑:点击数:

法院积极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助力平安县域建设,以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今年来,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一是做细排查走访,致力精准预防。由8个“共享法庭”片区法官对接全县19个乡镇(街道),配合指导片区人民调解员对离婚纠纷、赡养纠纷、本辖区长期积压等高风险案件进行多渠道、全方位排查,做好“民转刑”矛盾纠纷摸排工作。

二是做好诉前调解,实现源头化解。针对邻里关系、经济往来等多发易发及排查出存在“民转刑”风险的矛盾纠纷,委托特邀调解员等进行调解。建立重点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及时了解重点难点案件化解进度,协助制定调解预案。

三是做实全程防控,确保案结事了。立案受理时,初步评判矛盾纠纷风险指数,填写《案件“民转刑”风险预警表》并随案移交业务部门。审判执行部门接收案件后,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判案件“民转刑”潜在风险,针对性制定应对及防范措施。

四是做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根据基层特点,将普法教育宣传前移,做实“法律十二进”,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消除日常生活中暴力犯罪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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