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10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松阳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函》(松政函〔2020〕162号)以及《松阳全县域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行动计划》(松政办发〔2015〕112号)、《松阳县“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实施方案》(松政办发〔2017〕75号)、《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松政办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单位对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及品牌建设单位进行考核并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现拟拨付省区域协调资金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及品牌建设相关工作经费136.9万元,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1.举办农业节庆活动补助名单附件1:2021年农业节庆活动补助名单.docx
2.新增农产品商标补助名单附件2:新增农产品商标补助名单.docx
3.新增农产品集体商标补助名单附件3:新增农产品集体商标补助名单.docx
4.松阳县生态精品农产品直营店补助名单附件4:松阳县生态精品农产品直营店补助名单.docx
5.新增农产品生产许可(SC)认证补助名单附件5:新增农产品生产许可(SC)认证补助名单.docx
6.参加各类农业博览会补助名单附件6:2021年参加各类农业博览会补助名单.docx
7.参加小吃美食比赛补助名单附件7:2021年参加小吃美食比赛补助名单.docx
8.2020年县级茶叶类三品认证复查换证以奖代补名单(第二批)附件8:2020年县级茶叶类三品认证复查换证以奖代补名单(第二批).docx
9.2021年县级三品认证以奖代补名单附件9:2021年度松阳县三品认证拟奖励清单.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