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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委编办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力推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2022-05-20 16:33:12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国试点工作,松阳县委编办立足县域实际,从赋权赋能、机构设置、人员力量、执法保障等四方面发力,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落地落实。

一是共性+个性”分类赋权,推进权责一致。坚持“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原则、“易发现、易处置、易承接”标准和“共性+个性”赋权方式,分类编制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其中共性事项初步确定187项,主要涉及建设、环保、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民政等15个部门,个性事项由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动态调整。在古市镇赋权试点的基础上,2022年将完成1个街道4个镇9个乡的赋权,赋权乡镇(街道)比例达79%,推动破解乡镇(街道)“看得见管不着”问题。

二是“一支队伍、两块牌子”,优化机构设置。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和资源,设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街道)执法中队整合运行,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推进职责整合、机构优化、人员重组。加强执法队组织领导,执法队队长由中心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周边乡分管领导兼任指导员,负责本辖区与综合行政执法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同时由乡镇(街道)任命1名常务副队长,主持日常工作。

三是“1+X+N”人员配置,强化执法力量。1+8”行政执法队伍60%以上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并以中心镇(街道)为办公点,按照1+X+N”模式(“1”是综合行政执法人员,“X”是其他执法部门人员,“N”是中心镇(街道)及周边乡人民政府执法人员)组成执法队伍,按“五个一体化”融合方式,实现队伍综合、证件通用、案件通查、全科执法。部门下沉人员按照“县属乡用共管”原则锁定编制,日常管理、绩效考核以乡镇(街道)为主,赋予乡镇(街道)统筹管理权。

四是“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深化执法保障。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协调的基础上,按照“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协作机制,明确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与乡镇(街道)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举报受理、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责任。完善创新法制审核流程,建立乡镇(街道)执法中队初审,司法所、法律顾问和专业部门联审,乡镇(街道)党政办最终审核程序,实现行政执法与法制审核无缝衔接,确保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规范有序,把好依法行政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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