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松阳水网”—松古平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建设需要,根据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红线图,拟征收西屏街道新华村、铺门村,望松街道西河村、六都村,新兴镇下源口村,叶村乡东坞村、横坑村,斋坛乡花田坌村、庐东村,樟溪乡樟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约为3.2606公顷(计48.91亩,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具体征收土地范围按实际调查数据为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委托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土地和房屋的勘测定界,开展土地现状、房屋权属、青苗、附着物(构筑物)、房屋结构及装修等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不动产交易和变更、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