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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
各生猪规模养殖业主:
为切实做好生猪及其产品“增产保供”工作,激发生猪产能,促进产业发展,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生猪及其产品“增产保供”的实施意见》(松政办发〔2020〕6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10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实施方案》的函》(松政函〔2020〕162号)等文件精神,对依法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规模猪场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较上年用途为屠宰的生猪出栏数每增加1头奖励50元,每场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根据浙江智慧畜牧业云平台检疫数据计算,2021年我县各规模猪场用途为屠宰的生猪出栏数较2020年增加8194头,确定2021年全县各规模养殖场屠宰出栏奖励补贴共计392250元(详情见附表),资金从区域协调资金中列支。现将2021年度松阳县规模养殖场屠宰出栏奖励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
附件:松阳县规模养殖场屠宰出栏补贴发放表附件:松阳县规模养殖场屠宰出栏补贴发放表.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