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松政发〔2021〕5 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松政办发〔2021〕50号)和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内外旅行社接送团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松文广旅体〔2021〕116 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文广旅体局业务科室审核,2021年度各文旅企业(个人)申报奖励金额为704.5334万元,审核后为698.6665万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 2022年5 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我局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松阳县白露岭29号
邮编:323400
联系单位: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和广电科
联系电话:0578-8807515
附件:附件:2021年度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审核汇总表公示.xls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