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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安排松阳县2022年度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的公示

时间:2022-05-11 11:29:37 来源:中共松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1〕5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行〔2021〕2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浙财农〔2021〕77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1〕57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街道)申报与审核,现对拟安排2022年度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及补助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21日,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部提出,我部将按规定对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支持。

联系单位:县委统战部         联系电话:0578—8801509

附件:公示2022年度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xlsx

中共松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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