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旅游发展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7252039_7/2022-15362     发布机构: 松阳县文广旅体局     发布时间: 2022-04-06 11:22:1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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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旅游发展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有关企业(个体户):

根据丽政发〔202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松政发〔2021〕5 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松文广旅体〔2021〕116号《关于〈印发县内外旅行社接送团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开展2021年度旅游资金兑现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文件条款,认真核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准备材料,抓紧时间上报审核。

一、申报材料

(一)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饭店、品质饭店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评定文件

(二)县内外旅行社接送团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旅行社接送团奖励审核表

3.团队确认单

4.旅行社派团单

5.费用结算单

6.景区发票

7.综费发票和其他补充发票复印件

8.相关原件备查。

(三)品质旅行社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评定文件

(四)非公职人员(松阳籍或在松就业的非松阳籍)考取全国导游员资格证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资格证书复印件

3.非松阳籍的提供在松就业证明

(五)专职导游奖励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带团明细表

3.专职导游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六)市终身金牌导游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文件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七)参加上级部门大赛奖励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文件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八)在松就业奖励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证书复印件

3.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九)国家A级旅游景区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多证合一的证照复印件

(十)省级A级景区镇村创建提升

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十一)旅游营销补助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营销(广告投放)合同复印件

3.支付凭证复印件

4.投放广告等佐证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十二)百县千碗品牌打造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打印浙文旅产〔2021〕27 号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三)等级民宿评定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打印浙旅民联(2022)4号文件

(十四)旅游商品评定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评定文件

(十五)艺术交流奖励

1.《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活动方案及照片(一场活动提供4张)

3.支付凭证复印件

二、报送事项

1.申报兑现时间: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个体户),于3月12日前向松阳县文广旅体局市场管理和广电科、资源开发科、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及体育和产业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材料报送:

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等第一至八项:材料纸质一式两份,报送县城白露岭29号县文广旅体局四楼市场管理和广电科(408办公室)。联系人:吴慧,办公电话:0578-8807515

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级A级景区镇村创建提升:材料纸质一式两份,报送县城白露岭29号县文广旅体局四楼406资源开发科(406办公室)。联系人:周伟燕,办公电话:0578-8807508。

旅游营销:材料纸质一式两份,报送县城白露岭29号县文广旅体局四楼旅游发展服务中心(409办公室)。联系人:刘勤芳,办公电话:0578-8805055。

百县千碗品牌、等级民宿评定:材料纸质一式两份(需盖章),报送县城白露岭29号县文广旅体局四楼体育和产业科(410办公室)。联系人:何超婷,办公号码:0578-8807532。

旅游商品、艺术交流奖励:报送材料纸质一式两份(需盖章),送县城白露岭29号县文广旅体局四楼公共文化和遗产科(405办公室)。联系人:陈雨茜,办公号码:0578-8807517。

 

附件:1.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19)附件1.cebx

2.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19)附件2.pdf

3.关于印发县内外旅行社接送团奖励实施细则(19)附件3.doc

4.松阳县旅游业发展奖励申报表(19)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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