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绑、撑腰、鼓劲——松阳“容错免责”促“奋力奔跑”
文章来源:清风松阳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6 09:28:5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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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对容错免责事项从受理到认定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实现了容错免责认定全过程闭环管理……”在近日召开的第四协作片工作例会上,案管室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最新出台的《松阳县纪委县监委容错免责工作规程(试行)》。

 出台容错免责机制,是为了给干部前进的“勇气”、拼搏的“底气”,是为了解决干部的“后顾之忧”,为干部“加油打气”。近年来,松阳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松委办发〔2016〕89号)和《关于深化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细则》(松委办发〔2018〕97号),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助推松阳事业发展。

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共为13名干部和3家单位4个事项开展容错免责,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并且没有单位和干部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等工作中,因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而被纪委问责的情形。

但是,以往容错免责工作还缺少明确的规范,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项工作落实落细。

为主动适用、推动落实,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提高容错免责工作质效,松阳县纪委监委在《办法》和《细则》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规程》。

“《规程》不仅明确了纪检监察组织在开展容错免责工作过程中的内部权责、工作流程以及减免责任的情形,还建立了容纠并举机制。”案管室主任介绍,这样在作出容错决定的同时启动纠错程序,帮助容错对象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吸取教训,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守住纪律红线、法律底线。

《规程》的制定也让纪检监察室对于情况认定以及后续纠错程序运行等,有据可依。“对于情况认定以及后续纠错程序运行等,我们都可以在《规程》中找到对应的条款,既加快了办理速度、也提升了工作效率。”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到。

为政以公,行胜于言。下步,县纪委监委将切实注重结果运用,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考核考评等工作中体现容错免责实际处理结果,松绑干部的思想包袱、撑起干事创业者的腰板、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全县上下形成敢闯难关、敢涉险滩、“跳起来摘桃子”的发展氛围,助力松阳在“二次创业”的征途上奋力奔跑。

(案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