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政办发〔2022〕10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创建浙江省“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2-15626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信息公开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25 08:57:05

文号:松政办发〔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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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创建浙江省“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全链条”无障碍建设

先行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委发〔2021〕17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残联发〔2021〕38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残工委关于公布首批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先行先试项目的通知》(浙残工委〔2021〕7号)要求,高质量完成该项目,全力推进全省首批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先行先试项目—“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试点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提升全县乡镇(街道)、社区、村、景区等公共交通和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化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升信息交流无障碍水平,开展《居家无障碍设计要求》国家标准研制和乡村共享无障碍环境建设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全力打造“全链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松阳样本,创出本地特色,总结可复制、可借鉴的先行先试经验,确保先行先试项目取得实效。

二、工作内容

(一)扎实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十项行动

一是创建无障碍乡镇(街道)3个(古市镇、新兴镇、板桥乡)。二是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村)3个(水南街道云峰社区、古市镇旧市社区、新兴镇横溪村)。三是创建市级无障碍村2个(水南街道水南村、樟溪乡力溪村)。四是创建无障碍景区(景点)4个:黄家大院、延庆寺塔、水文公园、力溪湖景点)。五是实施重点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10个(省民生实事项目)。六是实施无障碍公共交通:开展公交站台无障碍化建设,县城公交车在车辆出入口设置无障碍踏板,并按照规定设置扶手、轮椅专席和无障碍通道。设计开发无障碍旅游专线观光车,开创全链条无障碍旅游公共交通服务平台,积极推动观光旅游计程车队,使残障人士出行更加便捷。七是实施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设计开发无障碍地图。导入无障碍出行服务APP,提供室外无障碍轮椅地图、重点景区语音导览等服务。开展无障碍有声邮筒建设,让残障人士感受人文关怀。同步建设数智助残无障行场景应用开发;在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八是实施共享轮椅服务项目:在西屏街道城南社区、江滨公园、行政服务中心,水南街道、古市镇、新兴镇等中心位置设立共享轮椅服务点位,方便残疾人出行。九是对原有省级无障碍社区和市级无障碍景区、村进行无障碍优化提升。提升优化4个省级无障碍社区(城西、城东、城北、城南)、“一镇两村”(象溪镇、象溪村、界首村)和“一街两景”(松阳明清古街、松阴溪景区、大木山茶园)的无障碍设施、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等。十是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0户。

(二)开展《人类工效学 家居无障碍设计要求》国家标准研制工作

根据中国残联委托,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开展《人类工效学 家居无障碍设计要求》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研究完善家居无障碍设计指标体系,利用工效学实验方法验证家居无障碍设计量化指标要求的科学性,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征求意见、召开标准审评会,按期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送审稿、标准报批稿以及编制说明相关材料,完成标准公示和发布。

(三)实施乡村共享无障碍环境建设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按试点任务书和实施方案要求有效推进,及时开展标准体系宣贯培训及标准实施培训;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全方位提升无障碍建设水平,对乡村群众(社区群众、改造户、景区游客等)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适时开展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在现有乡村共享无障碍实践的基础上,坚持运用“标准化+”技术手段,系统构建较为科学、全面、有效的乡村共享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体系。

三、实施步骤

认真对照创建标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域覆盖”的原则组织实施,确保在2023年底前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2022年3月)

县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村、社区均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创建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开展创建宣传,普及无障碍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2年4月-2023年10月)

各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照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明确工作职责、改造点位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和计划,细化措施,积极开展各项创建和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创建工作按期顺利推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2月)

全面收集整理会议、宣传、培训、建设及改造等方面台账资料,开展自查自检、查漏补缺,认真总结创建工作,巩固提高工作成效,迎接考核验收。

四、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提高公众的无障碍意识,引导公众自觉维护、爱护无障碍设施,形成无障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县检察院:负责对各职能部门提出无障碍建设检察建议,推进无障碍建设公益诉求检察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审批;督查指导相关项目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

县经济商务局:负责督促落实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筑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落实全县无障碍信息的推广工作,负责督促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落实服务无障碍以及相关建筑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和管理。

县教育局:负责督促落实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残疾人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无障碍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尊老爱幼、尊重和帮助残障人士良好社会氛围。

县公安局:负责城区道路无障碍通行中的各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人行横道语音提示装置等相关无障碍交通设施监督工作,按要求规范在停车场及道路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负责城市道路违法停车管理,确保城区道路无障碍设施通畅;配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宣传、迎检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落实民政系统所属养老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协助做好宣传和迎检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由县级承担的公共区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办公经费保障;做好绩效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新建项目规划审查阶段,邀请县无障碍主管部门参与审查,提前告知业主和设计单位应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标准,对建筑和场地开展无障碍设计。

县建设局:负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审图单位严格落实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在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会审、工程验收时邀请县无障碍主管部门参与审查和验收;牵头做好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无障碍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等工作;牵头负责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落实城市公交站点及交通运输工具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督促落实下属水利设施等相关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文广旅体局:负责督促落实景区、酒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旅游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落实下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日常维护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落实农贸市场、相关专业市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共同做好乡村共享无障碍环境建设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辖区内城区道路、盲道、坡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执法管理,指导公共停车场业主方在公共停车场设置残疾人免费专用停车位或对残疾人驾驶车辆予以免除停车费,对侵占和损坏城市公共无障碍基础设施的行为依法查处。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各类宣传,多方报道无障碍创建工作,刊播无障碍公益广告,全面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和日常维护工作,协助做好宣传和迎检工作。

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负责督促落实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配合“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改革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配合开发建设无障碍地图。

县残联:负责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牵头做好“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试点迎检等工作;牵头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监督员队伍,监督检查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情况,积极反映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提出意见;牵头成立无障碍环境技术专家组,培训、指导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开展《人类工效学 家居无障碍设计要求》国家标准研制工作;牵头开发建设无障碍地图。

县城投公司:负责开展新建城市道路、公交站点、公园、广场、住宅小区等相关市政基础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工作。

县交投公司:负责开展交通运输工具无障碍改造和维护管理工作。

县水投公司:负责开展相关水利基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和维护管理等工作。

县文旅投公司:负责下辖景区景点的无障碍环境改造和维护管理、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宣传和迎检工作。

其他相关街道、镇、村(社区):开展辖区范围内道路、各类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现状调查,负责制定和上报创建点位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计划方案;负责辖区创建点位道路、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公园绿地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监督检查和设施管护;负责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工作。

其他若有未列入上述部门分工负责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督促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有效推进,成立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督查进展情况,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技术指导。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发放无障碍环境创建倡议书,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参加无障碍环境创建志愿服务。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益广告和主题活动等开展广泛宣传,积极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宣传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知识。充分运用“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残疾人节日开展无障碍体验活动,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和关注、支持、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资金,创新机制。按照轻重缓急、精简节约的原则,统筹无障碍环境建设资金并纳入预算,确保建设、改造资金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立足职能,服从大局,保障创建工作经费。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组织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疾人和老年人代表等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监督。

(四)严格标准,示范带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无障碍设施规划、设计 、施工、验收的规范指导,督促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严格执行无障碍法律法规条例,选择重要的城区主干道、公共建筑、景区公园、村庄等重点打造一批高标准无障碍环境建设路、示范点,引领全县无障碍建设工作。

附件:1.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10个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省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

3.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试点工作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表

4.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试点工作2023年重点任务分解表附件4: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试点工作2023年重点任务分解表(1).xlsx附件3: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试点工作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表(1).xlsx附件2:松阳县10个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省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1).xlsx附件1: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x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浙江省“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章).pdf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18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