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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
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绿色先行示范区经费的通知(丽农发〔2021〕2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上报2020年松阳县绿色先行示范区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报告》(松农发〔2022〕2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通过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评估试点场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173号 )等文件精神,经省市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专家组联合评估验收通过,确定2021年度松阳县通过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以下简称“两化”)的养殖场共6家,总计补助款1.6万元,现将资金补助款拨付给你们,资金从《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绿色先行示范区经费的通知(丽农发〔2021〕2号)中列支。
附件:松阳县2021年通过“两化”认定养殖场补助资金分配表。松阳县2021年通过“两化”认定养殖场补助资金分配表.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