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扶贫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贫办〔2019〕1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2号)、《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农发〔 2021〕78 号)和《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丽水市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丽农便函〔2021〕134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为低收入户(包括低收入农户、城镇低收入户、困境儿童)7824人(县民政局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2022年1月数据)统一缴纳了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费用,承保单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确定),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4元,保费共计190.9056万元,其中:118.9256万元使用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1.98万元使用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资金。
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政策的宣传,使被保险人充分了解保险保障范围及赔付标准,切实发挥健康保险对防止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作用,增强低收入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附件:松阳县2022年度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参保人员名单附件:松阳县2022年度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参保人员名单.xl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府办、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人力 社保局。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