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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松 阳 县 财 政 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78号)等文件精神, 2021年全县共发放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资金166户1250.85万元,需发放贴息补助资金共计28.387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6.387万元,中央补助资金12万元),现将该项资金予以下达。
附件:2021年度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项目贴息补助资金发放表附件:2021度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项目贴息补助资金发放表.xls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