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落实基层防汛防台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安全度汛,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乡(镇、街道)行政责任人和行政村(社区)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如遇工作调整,继任者即为责任人。
有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防汛责任,积极履行职责和义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2022年松阳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乡(镇、街道)行政责任人和行政村(社区)行政责任人名单.wps
松阳县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