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3日拟对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园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园 | 丽水生态产业聚集区松阳分区一期3号地块 | 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1亿元,占地面积为60100.14㎡,建筑面积94749.6㎡,主要建设内容为1#厂房、2#厂房、4#厂房、5#综合楼、6#员工宿舍、7#危险品库和8#门卫岗亭等主体工程土建,园内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间等共用环保工程建设 |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产业园内各生产子项目排入污水处理站的水。生产废水经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除油 +沉淀”废水处理,项目外排的综合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纳管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接入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阴溪。 废气: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大 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废水密闭输送+加盖+喷洒天然植物液等生物除臭剂”措施进行除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楼顶排放。项目排放的NH3和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食堂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油收集物等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880156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