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1号)、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浙扶贫办〔2021〕1号)、《松阳县“分布式光伏”——低收入农户同步现代化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方案要求,为确保项目工程顺利推进,拟将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50万元拨付给县强村投资有限公司,用于2021年度松阳县“分布式光伏”--低收入农户同步现代化试点项目建设支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22日。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办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办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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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3日